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。
发布时间:2025-05-22 09:15
信息来源:局长信箱(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)
问
我咨询:现在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书,具体如何办理。包括:具体部门、具体资料,具体操作等全过程?
答
尊敬的来信人:
您好!根据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》(药监综法函〔2025〕37号)规定:自2025年1月20日起,“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”改为备案管理,不再发放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。请在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(http://www.ahzwfw.gov.cn/)申请“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”事项,全程网办,备案通过发放《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凭证》。业务咨询电话:0551-62999870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